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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关于在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开展“知责、履责”安全生产无事故竞赛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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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发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企业开展“知责、履责”安全生产无事故竞赛活动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3〕66号)要求,省安监局决定于2013年5月15日至11月30日在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以“知责、履责”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无事故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标
在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内部车间(分厂、区队)、班组、岗位之间,广泛开展以“知责、履责”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无事故竞赛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每名员工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强化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培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到“知责制度化,履责规范化”,努力实现“零违章、零隐患、零事故”的目标。
二、方法步骤
此次竞赛活动由省政府安委会统一组织,各级安监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开展竞赛活动。
(一)动员部署(5月16日至5月20日)。各级安监部门、各企业制订开展竞赛活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周密安排。
(二)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岗位作业标准(5月21日至6月30日)。各企业要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职责、操作规程和岗位作业标准,并将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悬挂于醒目位置。
(三)培训和考试(7月1日至7月30日)。各企业结合实际,制订岗位履职的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员工进行培训,使每一名干部职工熟知牢记自己的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岗位作业标准,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四)“知责、履责”安全承诺(7月10日至7月30日)。各企业开展“知责、履责”安全承诺,每一个员工向班组承诺,每个班组向车间(分厂、区队)承诺,每个车间(分厂、区队)向公司承诺。企业法人代表要向全体职工和社会公开承诺。
(五)岗位达标和集中隐患排查治理(7月11日至11月20日)。各企业的车间(分厂、区队)、班组、岗位要按照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岗位作业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达标活动。同时,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倒查隐患形成原因,制定针对性措施,防止同类隐患和问题重复出现。对发现的一般隐患要及时排除,对一时难以治理的重大隐患要做到“五落实”(落实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资金、落实监控措施、落实应急预案),并挂牌限时治理。
(六)督导检查(6月1日至11月20日)。各级安监部门按照职责,对责任区内企业开展竞赛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市、区)级安监部门对本行政区内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设区的市级安监部门对各县(市、区)进行督查,每个县(市、区)抽查20%以上的相关企业;省安监局将对各市进行督查,同时对三分之一以上的县(市、区)进行重点抽查检查,对每个县(市、区)抽查10%以上的企业。
(七)总结表彰(11月21日至11月30日)。各企业对此次竞赛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对先进个人、先进班组、先进车间(分厂、区队)进行表彰。各级安监部门对本地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先进企业进行表彰。省安监局将各市竞赛活动情况作为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予以表彰。
三、工作要求
各级安监部门、各企业要把本次竞赛活动作为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将本次竞赛活动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抓出成效。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竞赛活动的宣传力度,督促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及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请各市安监局于12月1日前向省安监局报送竞赛活动总结报告。
联系人:杨杰
联系电话:0351-6819875,6819871(传真)
邮箱:whctjm2007@163.com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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