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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省尾矿库闭库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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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尾矿库闭库治理工作是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强力推进。在累计对1288座尾矿库实施闭库治理的基础上,我省又将119座尾矿库列入2012— 2013年度闭库治理计划,省财政拿出1401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闭库治理,为确保闭库工程顺利进行、消除安全隐患提供了资金上的保证。

按照尾矿库闭库治理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有关市、县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闭库治理工作整体进展比较顺利。截止5月10日,在列入闭库治理计划的119座尾矿库中,有87座闭库治理工程已开工,有46座已治理完毕,并按规定进行了验收,开工、验收分别为总数的73.1%和38.7%。省、市、县和企业共投入闭库治理资金3675万元。闭库治理工作进展较快的市有吕梁市、临汾市、长治市和忻州市,其中长治市的4座尾矿库已全部进行了闭库验收。但仍有个别市、县配套资金尚未到位,闭库治理工程进展较慢。

目前,汛期即将来临,距完成闭库治理要求时限仅剩1个多月,时间紧、任务重,安全压力大。为确保按时完成闭库治理工作任务,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是要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各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尾矿库闭库治理工作,按照我省对闭库治理工作的总体安排,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对未按要求比例配套闭库资金的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尽快落实闭库配套资金,确保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二是要落实责任,强力推进。要严格落实尾矿库生产经营单位闭库治理的主体责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并严格按照闭库设计或方案进行施工,严防在闭库治理中发生事故,按时完成闭库工作任务。要强化落实政府部门闭库治理的监管责任,对目前还未进行开工治理的尾矿库,一律由人民政府负责挂牌督办,限期完成。

三是要严格验收,确保质量。有关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安监局、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全省尾矿库闭库治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安监管一字〔2013〕1号)要求,认真做好尾矿库的闭库治理工作,严把闭库治理验收关。验收中要聘请相关专家参加,对闭库治理工程特别是隐蔽工程进行认真检查,确保闭库工程质量。对通过验收的尾矿库要明确安全管理单位和具体责任人,以及监管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妥善保管闭库治理相关资料,做到工程可靠、资料齐全、责任明确。

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尾矿库闭库治理工作,从措施上、资金上予以保障,确保闭库工程进度和质量。省安监局、省财政厅将适时组织对有关市尾矿库闭库治理工作进行督查。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闭库治理任务的,配套资金不到位或挪作他用的,在闭库工程中弄虚作假造成闭库工程质量差等行为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2013年度全省尾矿库闭库治理进展情况统计表(第4期)

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15日

附件:

2013年度全省尾矿库闭库治理计划进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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