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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的通知晋安办发电〔2013〕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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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晋安办发电〔2013〕57号 

 

各市人民政府安委办,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389号)的统一部署,6月初到9月底,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组织、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近期一些地区发生了重大险情和事故,特别是2013年10月24日,左权县神头冶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矿区在探矿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透水事故,造成2人死亡,说明个别单位大检查工作还有漏洞和死角,为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的成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省政府有关安排部署,决定从10月25日至12月1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在前段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回头看”活动,对照检查标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再检查,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做到检查全覆盖,整改全到位;通过“回头看”活动,进一步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强化基础,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促进非煤矿山、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取得实效,成立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领导组(以下简称省领导组),负责对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实施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和督导检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中的共性和突出问题,指导、协调各市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

组  长:霍红义  省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李高平  省安监局副巡视员

       各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

成  员:王天庆  省安监局监管一处处长

       薛  秦  省安监局监管四处处长

       各市安监局局长

省领导组下设两个办公室,非煤矿山办公室设在省安监局监管一处,冶金等工贸行业办公室设在省安监局四处,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的总体安排,跟踪各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收集、汇总、上报、总结等工作。受理群众举报案件,举报电话:0351-6819776(非煤),0351-6819752(冶金等工贸行业)。

非煤矿山办公室主任由王天庆同志兼任,成员由省安监局监管一处有关人员组成。冶金等工贸行业办公室主任由薛秦同志兼任,成员由省安监局监管四处有关人员组成。

省领导组决定设立一个省级督导组和三个省级督查组,负责对各市大检查“回头看”活动进行垂直监督和指导,并抽查部分重点县和企业。

省级督导组:

组  长:李高平  省安监局副巡视员

副组长:王天庆  省安监局监管一处处长

       薛  秦  省安监局监管四处处长

成  员:韩  震  王建慧  毕朵朵  秦胜利  付子成

省级督查组:

第一组:太原市、大同市、吕梁市、朔州市

组  长:安晓青  省安监局监管一处副处长

副组长:李永明  省安监局监管四处副调研员

成  员:郭党先  省安监局监管一处副调研员

       程  辉  省安监局监管一处副主任科员   

专家4人

第二组:临汾市、运城市、长治市、晋城市、

组  长:郝斌虎  省安监局监管一处调研员

副组长:赵  斌  省安监局监管四处副调研员

成  员:王维华  省安监局监管一处副监察专员

       冯鹏飞  省安监局监管四处副调研员

       艾晓雷  省安监局监管一处科员

专家4人

第三组:忻州市、阳泉市、晋中市

组  长:李明恒  省安监局监管四处副处长

副组长:关永革  省安监局监管一处副监察专员

成  员:廉人慧  省安监局监管一处正处级

       王学强  省安监局监管一处副调研员

专家4人

各市要结合实际,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领导组及办公室。

三、检查内容

(一)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回头看”活动的重点检查内容。

企业方面

1.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方案制定和开展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公示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五大员”、露天矿山和尾矿库“三大员”的配备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安全费用提取及专项资金使用制度执行情况;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情况等。

4.隐患排查整改和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隐患排查治理的档案台帐制度、监控和应急管理制度、挂牌制度、公告公示制度、限期整改销号制度、隐患分析制度、定期报告等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5.重点安全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露天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安全标准化创建达标、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和尾矿库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安装使用等重点安全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露天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企业自查自整、市县安监部门抽查检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治理情况。

6.地下矿山采空区(巷道)的调查及制度落实情况。对矿区内及周边采空区(巷道)进行全面的调查及矿井防治水“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十六字方针的落实情况。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方面

1.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回头看”活动方案制定和工作推进情况。

2.安全监管“三落实”情况,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和执行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

3.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推行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4.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出安全隐患的情况特别是对大检查期间发现重大隐患和问题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进行针对性排查和复查。

5.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尾矿库闭库治理、石油天燃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督查和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

6.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和尾矿库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安装使用等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冶金等工贸行业“回头看”活动的重点检查内容。

“回头看”再检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检查前一阶段的安全大检查是否贯彻落实了“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同时对下列作业场所及内容重点排查。

1.重点场所:煤气区域作业场所、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高温液态金属吊运、浇注作业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危险性较大的环节。

2.重点内容:

(1)安全大检查期间排查出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一律严查重处,确保所有问题和隐患在“回头看”期间整改到位。

(2)班组建设:岗位人员作业安全标准化评估制度是否已经建立?运行是否正常?是否与员工收入挂钩?对目前未建立上述制度、或者运行不正常的要责令限期建立完善,并提出批评意见。

(3)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对检查发现的不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未按计划要求完成标准化创建工作的企业,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大督促推进力度和执法力度,确保完成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标任务。

3.各级安监部门要把“回头看”再检查与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按照省安委会下发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的通知》(晋安发〔2013〕12号)和省局有关文件要求,在“回头看”期间将有关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检查内容一并检查,要不漏一个企业、不漏一个环节,按国务院安委会、国家总局和省有关要求对企业逐一检查。

    四、方法步骤

    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按照企业自查自整、县级全面检查、市级重点抽查、省级督导检查的方式开展。

企业自查自整: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等工贸企业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前阶段发现的、尚未整改的隐患,要认真分析原因,限期完成治理。同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和检查的重点内容和要求,组织对本企业安全状况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严格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确保安全。企业“回头看”再检查情况和结果报属地县级安监部门。

县级全面检查:各县级政府及安监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要求,制定本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 活动方案,在监督企业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隐患进行治理和企业进行安全状况再检查的基础上,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等工贸行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限期整改。

市级重点抽查:各市级政府及安监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要制定本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方案,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领导组及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重点对本行政区域内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大中型露天矿山、山谷型和傍山型尾矿库、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进行抽查,对其他非煤矿山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并对辖区内各县特别是非煤矿山重点县、重点矿区的安全大检查“回头看”活动进行督查。

中央驻晋和省重点非煤矿山企业要组织对其下属的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企业进行检查。

省级督导督查:本次“回头看”活动采取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行业联合联合督查的方式,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进行检查抽查。 “回头看”活动期间,省级督查组将对各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进行指导。每个市抽查不少于两个县,每个县抽查不少于两个企业。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本次活动是在前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安全检查,认真解决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巩固和扩大大检查成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好 “回头看”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省级督查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和督查分工,负责督促各市、县安监部门的“回头看”活动开展。各市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领导小组,要牵头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和监督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开展。各市级安监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方案于11月5日前报省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二)加强宣传,强化督查问责。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等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先进典型和经验及时报道。各市县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省活动领导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和有关报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中存在走过场及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相关单位,将进行约谈问责、通报批评。

    (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与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冶金等工贸行业危险性较大行业治理、“打非治违”、尾矿库闭库治理、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结合开展,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12月15日前向省领导组办公室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总结。

 

非煤矿山办联系人:艾晓雷    程  辉

联系电话:0351-6819773/777

电子邮箱:sxaqjgyc@126.com

冶金等工贸行业办联系人:付子成

联系电话:0351-6819752(带传真)

电子邮箱:sxajsc@163.com

 

附件:1.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大检查“回头看”活动情况统计汇总表

     2.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大检查“回头看”活动情况统计汇总表

 

 

                        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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